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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的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 第51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

  通过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产生环节、工人的接触情况、可能对工人健康带来的影响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识别与分析,并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分类,论证新建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预测工程项目建成后生产环境的职业卫生状况;指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补充建议,以使工程建成后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保障生产工人的身体健康,从而达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的目的。同时,也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可行性认证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的防护设施设计的职业卫生审查提供依据。

 

业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2.《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苏安监规〔2014〕2号)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评价标准: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GBZ2.2-2007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

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5.《建设项目职业病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局7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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